电池中国网获悉,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法规第20版修订已于2017年7月正式发布。TDG法规是联合国于上个世纪50年代为了规范危险货物国际运输而专门制定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全球危险货物运输法规的基础性文件,它的技术修订将对危险货物的海运、空运等领域产生深远影响。
TDG法规中关于锂电池有2个部分做出重要修订:
(1)在2类~9类危险货物中新增14个UN编号,其中在9类危险品中指定UN 3536为用于安装在货运装置内的锂离子或锂金属电池组。此类电池必须牢靠固定在货物运输装置的内部结构中,无需在电池表面加贴运输标志或标签,但是需要加贴UN编号和两侧挂揭示牌。
(2)在《危险货物一览表》中删除了5个、新增了5个和修订了7个特殊规定。在特殊规定388中对含锂电池、钠电池等各类动力车辆和设备的UN编号做了明确规定:含锂金属电池、锂离子电池、钠电池等,以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驱动的混合动力车辆(UN3166)、锂金属电池、锂离子电池、钠电池等,以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驱动的纯电动车辆(UN 3171)、装在设备中的锂金属电池(UN 3091)和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UN 3481)。
此外,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对危险品运输规则做了第59版修订,最近发布了修订版内容,其中多处修改也涉及锂电池的航空运输。据了解,新规则将从2018年1月开始执行。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增加了锂电池的隔离规则:限制锂离子电池(UN3480,PI965SectionIAorIB)和锂金属电池(UN3090,PI968SectionIAorIB)与包括爆炸品(Class1)、弹药(Division1.4S)、易燃气体(Division2.1)、易燃液体(Class3)、易燃固体或自身反应物质或固态减敏爆炸品(Division4.1)、氧化剂(Division5.1)包装在同一个外包装中。
(2)乘客或机组人员所携带的便携式电子设备总数不得超过15个,备用电池不超过20个,若超过上述数量须获得航空公司批准。
(3)规定了锂电池标记(Lithiumbatterymark)中的UN代码数字的高度不小于12mm
另外,国际海事组织颁布的《国际海运危险品规则》(IMDGCODE)38-16版,也将从2018年1月开始在中国强制执行。其中对属于SP310低产量的、年产量小于100个、未通过《试验和标准手册》UN38.3测试、用于检测而运输的锂电池,增加了P910包装导则。
为了确保锂离子电池的运输安全,电池企业要:
(1)及时关注联合国新法规对锂电池的新要求,特别是新增锂电池UN编号的定义规则和“损坏/残次品”锂电池的运输要求。
(2)持续关注国际海运危规和国际空运危规对联合国新法规的导入时间,及早对锂电池的运输包装、文件资料等加以调整。
(3)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货物运输机构的联系,了解各个部门对于联合国新法规的实施细则,确保出口锂电池顺利托运。 ?
目前,关于锂电池运输的行业规范,绝大多数是针对航空和航海运输,针对锂电池陆地运输的规范很少。但实际上,锂离子电池陆地运输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并不少,说来也是触目惊心。据电池中国网了解,2016年仅国内就有多起锂电池运输事故发生,尽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损失和影响仍不可忽视。比如:
2016年1月19日,京港澳高速1780路段一辆装有锂电池的货车发生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原因不明。
2016年4月16日晚上10时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嘉湖路辅城坳路段,一辆装有900多斤手机废旧电池的货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着火,消防人员赶到现场,经过两个小时将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2016年9月24日18时许,深圳福田口岸大楼一箱行车记录仪电池起火,事发时火势较大,但很快被扑灭。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最近几年,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火灾事故时有发生,让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都开始加大锂电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力度,如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已开始着手制定锂电池安全生产的行业团体规准。然而这还不够,除了生产环节,运输环节同样需要重视。由于锂电的特殊性,更需要有基于自身技术特点的陆地运输规范,尤其是在废旧锂离子电池的运输上,这不但可以确保运输安全,还将有助于推动废旧动力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再利用。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动力电池被带动起来,锂离子电池规模将会更大,行业要提早考虑锂离子电池的安全运输问题,陆地运输的安全规范也需要着手制定,确保锂离子电池各个环节的安全。